关于开展“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静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109

班级、全体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

现将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33041日。

二、参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见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有关要求
1.学院可推荐1名同学。

2.报名材料要求:

(1)参选人需填写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及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附件3),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推荐单位信息”无需填写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87.5px,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申请者411700,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发至邮箱1017976947@qq.com

通知及附件.doc

信息技术学院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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